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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以案释法」虚拟工程欺诈数万元 自作聪明的 “包工头”栽了

来源:凯发官方首页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10 07:32:07

  一天,赵某电话联络孙某,问他是否有志愿参加房山区一个煤改电的工程,孙某觉得这活靠谱,就容许了。第二天,赵某与周某来到坐落昌平区的孙某家中,向孙某出示了其假造的与齐某签署的“煤改协议”获得孙某信赖,并向孙某提出,做这样的工程需求付出8万块钱保证金。孙某便与赵某商议俩人向周某各付出4万元人民币,并与周某签署了协议、收据与分配计划。

  之后孙某于两天后将3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周某,又过了一天,在某银行门口,孙某又将现金1万元人民币交给了周某。一个月过去了,孙某还没成功开端施行该工程,所以孙某前往约定好的施工地址检查状况,一问才知道,该工程并未向齐某、周某等人发包,周某则一向拖延时间,后来便失去了联络。

  犯罪嫌疑人周某虚拟其已承揽某煤改电工程的现实,隐秘本相。以承揽工程需求保证金为由,骗得被害人孙某、赵某合计人民币8万元,并将上述钱款用于个人还债。其行为构成欺诈罪,现在已被昌平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

  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【欺诈罪】欺诈公私资产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许控制,并处或许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。本法还有规则的,按照规则。

  两高《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》第一条,欺诈公私资产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“数额巨大”。

  检察官提醒您:承揽有危险,合伙需谨慎。遇到“商机”,一定要擦亮双眼,对以许多理由和方法要求的转账、打款要进步警觉、区分真伪,及时经过各个途径查明协作的真实性,防止落入骗子设下的骗局。回来搜狐,检查更加多

小安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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